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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一則新聞爆出,濟南一位中醫自掏十幾萬回收處理廢棄農藥包裝,但這一公益之舉對于當地農藥瓶隨意丟棄的現狀來說只是杯水車薪。“農藥垃圾該去哪兒?”“用完農藥,瓶袋該往哪里丟?”“農藥包裝廢棄物處理的巨額費用誰來承擔?”日前農業農村部發布的一則通知讓我們看到了希望!
近日,農業農村部將四川省原農業廳、原環境保護廳、財政廳制定出臺的《關于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工作的意見》轉發全國各地,要求借鑒參考。
上述《意見》不僅將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納入政府考核內容,還要求地方財政部門落實相關處置經費,并以農藥經營者為主體,探索回收試點。如果這一模式探索成功,且在全國推廣,農藥包裝廢棄物處理難題將有望解決。
以下是內容摘錄
通知指出,今年8月,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確了各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農藥包裝廢棄物無害化處理的監管職責。實施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事關生態環境安全和農業綠色發展。為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四川省農業、環保和財政部門主動作為,密切配合,率先制定了《關于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工作的意見》。
文件要求,各地建立健全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責任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是責任主體,要將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率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考核內容。同時,實行分級財政負擔制,由市縣財政部門負責落實農藥包裝廢棄物儲運和集中處置經費。
文件要求,各地要探索構建“市場主體回收、專業機構處置、公共財政扶持”的回收和集中處置機制,以農藥經營者為主體,全面開展押金制、有償回收、補貼代儲等回收試點。以縣為單位,建立定期轉運制度,將各回收點的農藥包裝廢棄物歸集到統一制定的貯存場所,建立集中處置制度,通過政府采購、招標、邀標等方式,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轉運和集中處置農藥包裝廢棄物。鼓勵以鄉鎮為單位,開展危險廢物集中統一申報登記。
文件要求,農藥的生產者、銷售者和使用者是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的責任主體,要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農藥管理條例》等要求,及時回收農藥包裝廢棄物并交由具備資質的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除村、鎮農戶分散產生的農藥包裝廢棄物的收集活動可不按照危險廢物管理外,危險廢棄物集中收集、貯存、轉移和處置等活動均應遵照危險廢棄物管理的有關規定要求,依法落實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和應急預案的備案管理,做好標識標牌、臺賬管理等工作,實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及時將危險廢物送有資質單位處理.開展危險廢物申報登記,鼓勵以鄉鎮為單位,開展危險廢物集中統一申報登記。
文件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手機短信等多種渠道,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 《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 《 土壤污染防治法 》 《 農藥管理條例》 和 《 四川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 》 等法律法規,讓農藥生產企業、經營者、使用者充分認識到在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方面應負的法律責任,增強其生態文明意識、社會責任意識,自覺參與到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工作中.要加強宣傳引導和普法教育,讓農藥使用者充分認識到亂扔農藥包裝廢棄物對環境和人身安全的危害,積極主動交回農藥包裝廢棄物,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和監督農業生態建設的良好氛圍。
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門要依法加強對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工作的監管,督促指導農藥生產企業、農藥經營者、使用者把農藥包裝廢棄物的回收措施落實到位,設置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設施,建立回收處置臺帳,記錄包裝廢棄物的類型、數量、回收日期、去向等信息,并做好回收包裝廢棄物的儲運管理。要加大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的執法力度,對農藥生產企業、農藥經營者等不履行農藥廢棄物回收義務的,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