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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center我們經常在農藥產品中聽到農藥的“三證”,其中很重要的一個證件就是“農藥登記證號”。這個農藥登記證號是個讓人很糾結的一個東西,這個證件就像一個“準生證”,有它,農藥產品才可能出生,沒有,就是假冒偽劣的產品,不論你實際檢測結果如何。那么今天我們就來看看這個農藥登記證的申請。
農藥登記證
農藥登記證是農藥這種特殊商品進入市場銷售要取得的必須證件之一,取得農藥登記證的產品表明該產品已經在藥效、毒性、殘留、環境等方面經過農藥登記主管單位的審查認可,符合進入市場對農作物病蟲草鼠害或媒介生物防治的條件。
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承擔農業農村部賦予的全國農藥登記和管理的具體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農藥登記管理、農藥質量檢測、農藥生物測定、農藥殘留監測、農藥市場監督、農藥信息交流及對外合作與服務等工作。
農藥登記證的分類
農藥登記證分為正式登記證和臨時登記證。
農藥登記證號格式為:產品類別代碼+年號+順序號。產品類別代碼為PD,衛生用農藥的產品類別代碼為WP。年號為核發農藥登記證時的年份,用四位阿拉伯數字表示。順序號用四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 對田間使用的農藥,其臨時登記證號以“LS”標識,臨時衛生登記以“WL”,如WL20060315;,如LS20071573;(2017年實行新的《農藥管理條例》之后,不再批復臨時登記證)
· 正式登記證號以“PD”標識,如PD20080005;
· 對于衛生用農藥,正式登記證號以“WP”標識,如WP20070316。
證件類型如下:
· PD2010****,表示為大田正式農藥登記證,2010年獲得該證;
· WP2010****,表示為衛生用正式農藥登記證,2010年獲得該證;
帶有“F”字母的登記證,表明該產品為分裝農藥登記證。
正式登記證:有效期為5年,可以續展。現在很多農藥成分進入到二次評價了,補充材料的有很多的,證件那些是否繼續保留也許是要考慮的問題,證件到了一定階段不再是優勢,反而可能是一種累贅。
農藥登記中農藥分類
新農藥,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尚未在中國批準登記的農藥,包括新農藥原藥(母藥)和新農藥制劑。
新農藥登記之日起六年內,其他申請人提交其自己所取得的或者新農藥登記證持有人授權同意的數據申請登記的,按照新農藥登記申請。(相當于有6年保護期)
證件的出生流程
起始點在市場部,以一個復配制劑為例;
首先確定哪兩個成分組合,確定大致的配比及劑型,之后確定登記的作物和防治對象,后預估一下大致的用藥量。可以說這個時候已經進入到產品的立項了,這考驗的時市場部的預估預測能力,千萬不能看別人怎們樣,我也怎么樣,依著葫蘆畫瓢。
成型之后,交給研發部門進行初步藥劑配方初步測試,有無技術難點,是否可行。如果技術難度大,是否可改變劑型解決,或者改變配比解決。
初步成型之后,再交給申報證件的部門進入證件申報程序,這才是真正進入到證件申報過程中。從證件申報開始到后拿到證件一切順利的情況下,大致需要兩年時間。
登記費用
就一個環境費用現在目前至少在80萬以上;藥效試驗至少也要30萬以上,兩年五地,一年十地;殘留費用至少50--60萬以上,現在抱一個新證件費用至少也在180萬以上。如果報一個新原藥成分,費用在千萬級了。
“孩子生出來了,能不能養活就看銷售部門了”這句話經常是登記人員口頭禪,背后的意思其實是很明確,立項的時候一定要慎重,要對市場的變化要有一定的預測預估。現在證件費用從幾十萬到現在的百萬級甚至更高,費用是真金白銀出的,一個證件要帶來利潤,不要后做成銷售利潤連證件費用都掙不回來的尷尬局面。
備注:延續后的農藥登記證上備注有:“根據《農藥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規定,截至2019年8月1日仍未獲得生產許可證的,本登記證將予以注銷”,
該企業2019年8月1日仍未獲得生產許可證,不能生產A原藥,也不能委托加工A原藥,證件要被注銷的。